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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财信托· 北京鸿坤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十八期)发行公告
发布日期:2018-06-18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我司作为受托人发行的粤财信托·北京鸿坤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项下第十八期正式开始募集发行,开放期为2018年6月15日到2018年6月30日(受托人有权根据实际募集情况调整推介期时间),第十八期信托单位的成立时间以受托人官方网站公布的该期信托单位成立公告为准。本信托基本情况如下:

【本期被投资公司回购溢价率】10.01%(年化,不含税)

【信托计划承担的费用】信托报酬:1.5%;保管费:0.01%;其他费用:以实际承担为准

【认购起点】300万(含)

【资金用途】本信托募集的信托资金用于向北京鸿坤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鸿坤谷”)进行投资,其中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用于为北京鸿坤谷新增实缴注册资本,增资后原股东北京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北京鸿坤谷51%股权,信托计划将持有北京鸿坤谷49%股权,剩余不超过人民币10.1亿元进入北京鸿坤谷资本公积,北京鸿坤谷将以本期获取的信托资金用于北京亦庄项目后续并购及相关款项支付。信托计划资金闲置时,也可用于存放同业、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投资货币性基金、购买国债等低风险高流动性投资。

【投资期限】本信托计划预计2020年1月22日到期,按季付息。

【风控措施】

1、天津鸿坤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鸿坤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津鸿坤团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香河理想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北京鸿坤谷及北京鸿坤伟业实际控制人赵彬和吴虹夫妇及儿子赵伟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增资扩股有关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北京鸿坤伟业将持有的北京鸿坤谷51%股权质押给信托公司;

4、本信托成立并生效后6个月内,北京鸿坤谷或其指定方提供符合要求抵押物,否则北京鸿坤伟业回购信托计划持有的49%股权(本信托项下存在抵押物拖押期,在本信托成立并生效后6个月内,可能存在无法获取有效抵押物作为担保措施的风险);

5、信托公司向北京鸿坤谷派驻董事及财务总监,对经营事项具有一票否决权。

特别提示:本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受托人仅有义务以该期信托资金的实际信托收益扣除相应的信托费用和信托报酬后的余额为限分配信托收益。

我司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以受益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审慎处理本信托计划项下的各项事务。您可登录我司官方网站www.utrusts.com了解该信托计划的运行情况,感谢您对我司的信任与支持!

财富热线020-83920983。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018年 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