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认购“粤财信托·创势翔辉煌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创势翔辉煌”)。
创势翔辉煌自2013年11月12日成立以来,项目运作正常。创势翔辉煌聘请的投资顾问为深圳创势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创势翔”),深圳创势翔委派的投资经理为黄平,授权代表为钟志锋。
我司日前收到深圳创势翔的申请,该公司提出更换投资顾问主体,将深圳创势翔变更为广州市创势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创势翔”)。本次投资顾问主体的变更并不对本产品的核心投资人员及投资策略造成影响,变更之后创势翔辉煌的投资经理仍然为黄平,授权代表为钟志锋。为此,我司已于2014年2月19日向全体委托人书面发送征求意见函。
经全体委托人同意,一致达成如下意见:
1.投资顾问主体由深圳创势翔变更为广州创势翔;
2.本信托计划中由投资顾问唯一认购的B级信托受益权由于投资顾问主体的变更,拟通过信托受益权转让的方式由深圳创势翔转让给广州创势翔。
3、由受托人负责与深圳创势翔、广州创势翔签署投资顾问合同补充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