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受托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信托资产,但不保证信托财产一定盈利。
本信托计划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证券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托计划说明书。
本报告期为2013年9月10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
二、信托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粤财信托·西南证券动态股权管家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期限:36个月;
3、运用模式:该信托计划为开放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分为若干个不同运作周期的信托单元,每一个信托单元单独运作、独立核算、独立分配。
4、投资范围:运用每期信托单元财产向交易对手买入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流通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受让期满,受托人以约定价格溢价向交易对手出售标的股票、或在受让期间,由交易对手向受托人发出标的股票出售建议,以标的股票出售所得支付回购价款。
5、成立日:2013年9月10日成立
6、受托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7、保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
8、证券经纪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报告期内项目情况
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产品已成立第1期信托单元,成立日为2013年9月10日,交易对手为赖红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过户432万股华西能源股票至本信托计划名下。第1期信托单元规模为8110万元,其中封闭型委托人认购5000万元,指定型委托人认购3110万元,指定型委托人已于9月11日全部赎回。
截至2013年9月30日,过户股票市值8959万元,融资方赖红梅财务状况并未发生异常。
四、受托人重要事项变更通知
(一)信托执行经理变更说明
无。
(二)受托人、保管银行及证券经纪人变更说明
无。
(三)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说明
无。
(四)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利益的情形
无。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