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现将“广东客天下信托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提前剩余信托利益事宜公告如下:
我司收到借款人发来的提前还款申请,借款人申请提前偿还剩余全部贷款本金12,000万元及相应利息。按照信托合同16.1约定:信托存续期间,借款人依据《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或提前偿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由受托人于收到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将相应的信托利益分配给受益人。
现我司拟于2015年6月11日收到借款人偿还的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后,按照信托合同约定于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信托利益(信托收益从2015年3月21日(含)计算至2015年6月11日(不含),合计82天)分配给各受益人。请各受益人注意查收于信托合同中预留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资金到账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