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粤财信托·香江南沙金融商务中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自2015年9月24日成立生效,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000万元。信托计划成立生效当日,我司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运用信托资金进行投资运作。
2016年7月22日,我司已收回本信托投资运用的全部本金及收益。同日,我司已向各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根据信托文件约定,本信托正式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