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受益人:
由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粤财信托·银证宝(03)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21期)”于2013年4月10日成立。作为受托人,我公司始终坚持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忠实地为您管理、运用及处分信托财产。现将2013年4季度本信托的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
1、信托计划名称:粤财信托·银证宝(03)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21期)
2、信托计划受托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3、信托计划期限:12个月
4、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4740万元
5、信托资金保管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6、信托类型:集合资金信托
7、信托专户开立情况:
开户名称: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长堤支行
账 号:6938 6051 1023
二、信托计划操作方案及落实情况
受托人根据《信托法》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本信托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与其他信托财产或受托人的固有财产进行分户管理、分别营运、独立核算,并根据信托业务的需要设置了不同的部门位,以实和岗现各部门、岗位间的相互监督和制衡,同时由项目经理对信托计划进行跟踪管理。
1、信托计划的运用方式:
信托计划资金以返售方式交易对手持有的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92.SZ;股票简称“奥飞动漫”)A 股 700 万股股票收益权,受让期12个月,受让期限届满后,交易对手溢价回购该股票收益权。
2、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融资人:蔡冬青
基本情况: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0521196904280032,1969年4月28日出生,中山大学EMBA,是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实际控制人,现任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并担任第十届全国青联委员、广东省青联委员、中国玩具协会副会长、广东省玩具协会副会长、汕头市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代表等职,2007年被评为第六届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
3、相关合同的签署及公证、担保手续办理情况等
我司与融资人蔡东青签订《股票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质押合同》并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与保证人陈岱君签订《个人保证合同》并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
三、信托计划运用情况
1.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计划资金按合同约定正常运用。
2.报告期内担保措施未发生变化
四、信托利益分配情况
本季度无信托利益的分配。
五、重大事项说明
(一)信托(执行)经理变更情况:无。
(二)信托资金运用重大变动情况:无。
(三)涉及诉讼或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受益人利益的情况:无。
(四)信托合同及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无。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