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粤财信托·银博士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一期)”已于2018年2月8日成立。我司将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和您指定的管理运用方式,以第一期募集的信托资金用于向广州市银博士房地产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用于广州市从化区“荔山雅筑”项目建设或归还自有出资比例超出30%且非土地款部分的股东借款。信托计划资金闲置时,也可由受托人用于存放同业、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发行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货币性基金、购买国债等低风险高流动性投资。
本期信托计划期限自本信托成立并生效之日起12个月,受托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任意一期投资期限。本信托计划为非保本保收益产品,我司将按信托合同的约定向您进行分配。请您在信托执行期内不要将信托合同内指定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进行销户。
在信托执行期内,我司将恪尽职守,以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为原则,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信托事务。为了让您更全面、更详细地了解“粤财信托·银博士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执行情况,您可以定期上我司官方网站查看我司对该信托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或来电来函查询有关该计划的执行情况。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