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感谢您投资我公司推出的“粤财信托·广发聚盛私募工场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我公司在此宣布该信托计划于2015年2月13日正式成立。本信托计划不设存续期限,但不低于1年。委托人分期认购信托单位并交付认购资金于受托人,由受托人按信托文件的规定将信托资金加以集合运用,主要将信托资金用于投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投资品种,以及未来可以投资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其他投资品种。信托计划的保管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证券经纪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受托人,将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管理义务,恪尽职守管理信托财产,并遵守信托文件中的规定,为委托人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特此公告!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015年2 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