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根据公司员工出差酒店住宿及商品采购需求,公司已委托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皇冠假日酒店为我司员工提供酒店住宿、商品采购服务,因我司与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皇冠假日酒店同属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国有企业,属于同一集团内经营不同业务的子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为了提高双方的合作效率和质量,规范公司管理及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防止及杜绝利益输送等行为,经与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皇冠假日酒店友好协商,我司与其签订《珠海粤财皇冠假日酒店住宿、商品采购统一交易服务合同》,统一交易服务期限三年,预计交易总金额120万元,约定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皇冠假日酒店为我司员工提供酒店住宿、商品采购服务,具体消费金额双方定期进行结算。
二、 交易对手情况
名称: 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皇冠假日酒店
经济性质或类型: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鸿燕
经营范围: 经营珠海粤财假日酒店的住宿;餐饮;卡拉OK、歌舞厅;桑拿按摩、美容美发;健美健身、桌球、游泳、棋牌、桥牌;卷烟、雪茄烟、酒类零售;酒店配套用品的零售;商务(需其他行政许可项目除外,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注册地: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景山路188号
注册资本:15600万元人民币(珠海粤财实业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控制的子公司的分公司
三、 定价政策
根据《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与珠海粤财皇冠假日酒店住宿、商品采购交易采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款: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经审查,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符合上述定价原则的要求,符合制度规定。
四、 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统一交易服务期限三年,预计交易总金额120万元。
五、 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2022年11月24日,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本次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表示同意。
七、 中国银保监会认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