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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财信托·鹏雅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68期)”所涉及的一般关联交易的披露报告

2023-08-03

 

一、粤财信托·鹏雅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概述及交易标的

粤财信托·鹏雅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总规模不超过50亿元,可分期发行,总期限不超过120个月截至2023年6月17已累计发行超过28亿元。本次粤财资产通过“粤财信托·鹏雅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的范围仅限于基础资产为不良个贷资产ABS产品

认购粤财信托·鹏雅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者要求为符合《资管新规》的合格投资者。鹏雅信托计划采取净值化管理,非结构化发行,产品风险等级为R4级属于高风险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不设业绩比较基准每期鹏雅信托计划根据底层投资标的的实际回款扣除当期信托费用后向投资者分配信托利益

投资限制

1. 禁止将信托财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2.不得从事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托合同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本期信托计划交易标的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簿记发行的“浦鑫归航2023年第二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为浦发银行信用卡个人消费类的不良贷款。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内容

(一)关联方情况

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名称: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或类型:国有经济

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收购、处置并经营资产;债权债务清理;为企业的重组及债务重组提供策划、咨询;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不含证券、期货)。

法定代表人:徐茹斌

注册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24、26、27楼

注册资本及其变化:720000万人民币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粤财资产与我司同属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粤财资产持股比例100%

(二)关联交易内容

粤财信托·鹏雅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担任受托人,粤财资产在不超过5亿元存量额度范围内,以自有资金认购鹏雅信托计划

(三)关联交易金额

“粤财信托·鹏雅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68期)规模为180万元,产生信托报酬预计2000元/年,低于500万。根据公司关联交易金额计算方式规定:单一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本笔的关联交易金额按信托报酬计算,不超过500万元,属于免于审批的范围

(四)定价政策

粤财资产认购的鹏雅信托计划信托报酬费率与其他非关联方投资者保持一致,即收费0.1%/年化计费基数为初始信托规模不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利益输送,定价机制公平公正。

 

 

结构金融部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