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的规定,现将我司2023年第一季度新增一般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2023年第一季度,新增信托财产与关联方之间的一般关联交易0.4万元,主要为认购关联方发行的公募基金产品;新增信托财产与信托财产,涉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6.19亿元,主要为认购信托计划单位;不存在新增固有财产与关联方之间以及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涉及关联方的一般关联交易。我司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授信的情况。
特此说明。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